专家称,议会独立不仅仅是控制预算和人员。
他们的评论是在政府宣布《2025年议会服务法案》和《2025年联邦宪法(修正案)法案》将在本届议会会议上提交并辩论批准之后发表的。
马达尼政府发言人法赫米·法齐尔说,《2025年议会服务法案》是朝着体制改革和改善巴基斯坦关键民主机构,即议会迈出的第一步。
早些时候,法赫米说,内阁已经决定,2025年议会服务法案和2025年联邦宪法(修正案)法案将在本届议会会议期间提交和辩论,以供批准。
通讯部长说内阁已经决定,首相署部长(法律和体制改革)拿督斯里阿扎丽娜将在明天的国会上提交法案一读,并详细阐述这两项法案。
他说:“内阁也同意并建议首相拿督斯里安华在2025年3月4日进行二读。”
法赫米说,该法案寻求建立一个议会委员会,该委员会将由众议院议长和参议院议长共同主持。
根据法赫米的说法,2025年联邦宪法(修正案)法案旨在使下议院议长和下议院主席成为国会委员会的一部分。
马来西亚国际伊斯兰大学研究生院国际伊斯兰思想与文明研究所的宪法专家拿督副教授Wan Ahmad Fauzi Wan Husain博士说,一个专门的负责人应该管理与议会服务有关的所有事务,比如行政预算和人员配备。
“负责管理议会服务的负责人也应该被授权为议会的法律程序提交法案。
旺阿末法西说:“为了进一步加强三权分立,减少行政部门的干预,国家元首的所有立法行为,在适当的时候,都应该由任何一位议长建议,除非它们属于国会议员的管辖范围。”
他进一步表示,要根据《议会服务法案》在议会进行真正的改革,最好从非选举产生的代表中任命议长。
“PSA还必须考虑到议员的独立性。
“我们国会议员的态度和专业精神,甚至连国家元首都很关注。
“即使国会议员已经获得了议会豁免权,但也不能以这种特权结束。
“议员们必须承担起促进法治和宪法至上的责任。
他说:“改革不仅应扩展到议会服务,还应扩大议员在促进法治和宪法至上方面的独立性。”
律师兼前下议院议长丹斯里·爱资哈尔·阿兹赞·哈伦表示,虽然国会服务条例草案有一个崇高的意图,即赋予国会作为一个独立机构的自治权,但这种独立不应仅仅是一个概念。
“我们想要什么样的独立?它是否只是一种名义上的独立——议会对其人员配备有自主权,并在国家预算之下获得自己的预算?
“只有当执政者真正独立时,这样一个议会委员会才会真正独立。就目前而言,议长对政府负有义务,或应政府的要求行事。
“根据现行的常规,国会公共账目委员会(PAC)必须反映大多数国会议员的意见。
他说:“要制定一项议会服务法案,真正使议会成为一个真正独立的自治机构,问题应该比议会委员会主席、预算控制和对其人力资源的发言权更深刻。”
马来西亚国会曾经根据1963年的《国会服务法令》管理,该法令赋予国会在不受政府干预的情况下管理自己事务的自主权。
然而,该法于1993年被废除,议会事务转移到总理部的管辖范围内。
《议会服务法》的存在意味着议会的管理和行政与行政干预相分离,坚持了三权分立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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